【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湖北省武汉市刘女士与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珞珈山街道办事处《危险房屋搬离通告》行政复议一案,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经审理作出武昌复决字(2023)第17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被申请人珞珈山街道办事处对风光村134栋所有住户作出的《危险房屋搬离通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