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北京市昌平区赵先生诉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决定书一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3)京0114行初40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对原告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