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代理的吉林省公主岭市李先生、董女士诉吉林省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3)吉01民终68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并指令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