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武汉市陈先生诉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珞珈山街道办事处违法堵路一案,将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系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街风光村村民,在该村拥有房屋,原告夫妻居住在此房屋之内。据政府称,因武汉市武昌区某综合改造项目需对原告的上述房屋实施征收。被告系案涉项目征收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
2023年10月,被告组织拆迁工作人员使用钩机对紧邻原告上述房屋的其他两栋房屋实施了暴力强制拆除,该两栋房屋被拆除之后散落的建筑残渣垃圾直接将原告案涉房屋的出行必经之路堵住,使得原告不能正常通行。原告多次就上述堵路行为向包括12345市长热线在内的各个渠道反映要求清理上述建筑残渣垃圾,保障原告夫妻正常通行需求,但并无任何单位出面办理此事。原告认为,原告的上述房屋被堵路发生在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街风光村综合改造项目实施期间,且该改造工作系被告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起到主导作用,被告应当对原告的上述房屋被违法堵路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为此,原告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被告对原告房屋实施的堵路、阻碍原告正常通行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被告将原告案涉房屋出入通道的障碍物清除的行政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