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武汉市陈先生诉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珞珈山街道办事处撤销搬离通告一案,将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系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街风光村村民,在该村拥有房屋。但因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标准严重偏低,原告未能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
2023年6月13日,被告下属的安全委员会作出的《危险房屋搬离通告》要求包括原告在内的该楼栋内现有住户在6月18日之前搬离并清空所有设施设备及物品。原告认为,被告并无作出上述《危险房屋搬离通告》的职权,其作出该《危险房屋搬离通告》的目的并非以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仅仅是为逼迫原告搬迁、拆除原告的案涉房屋、推进征收进程而滥用危房解危程序,其行为违反了行政行为正当性的根本原则,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此,原告陈先生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撤销该《危险房屋搬离通告》的行政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