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广东省肇庆市黄先生诉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强制拆除设施一案,经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2024)粤1203行初337号行政判决书,确认怀集县自然资源局要求怀集县xx有限公司拆除原告案涉房屋的供水设施的行为违法。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