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李顺华律师代理的吉林省李先生、董女士诉吉林省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经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2024)吉0184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吉林省某房地产有限公司限期支付原告李先生、董女士赔偿款及逾期利息共计一百余万元,李先生、董女士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