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黄先生诉莆田市某区住建局行政赔偿一案,定于2025年4月7日上午9点5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黄先生在莆田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2022年11月28日,被告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对房屋强制拆除,原告遂就上述强拆行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判决已经生效。后原告向被告邮寄递交了《行政赔偿申请书》,被告于2024年4月24日作出案涉《行政赔偿决定书》。原告认为,案涉《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不具有公平合理性,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向人民法院提起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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