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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讼资讯 【开庭公告】晋中李先生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案> 【开庭公告】晋中李先生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案
    2025-10-17

    【开庭公告】晋中李先生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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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晋中李先生与晋中市人民某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定于20251021840分在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进行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在晋中市拥有合法房屋,系相关改造项目被征收户。20233月,原告邮寄《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自身及其他五位被征收户的房屋征收分户补偿评估报告。被告下属单位于20234月答复,称原告个人评估报告已送达,其余报告因涉隐私不予公开。原告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被告20237月作出复议决定,仅撤销关于原告报告的答复。后续原告起诉,法院两审判决均要求被告下属单位重新答复,并撤销被告此前复议决定中维持隐私不予公开的内容。20255月,被告下属单位重新答复,仅提供其他五位被征收户的分户补偿结果,未公开评估报告。原告再次申请行政复议,被告以该答复系履行法院判决、应通过诉讼救济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原告认为,依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案涉答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且答复中亦提示可申请复议,被告不予受理系适用法律错误,故提起本诉。

    声明:本文中有关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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