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所谓的“违建”不能随便拆!比如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08年以前建造的老房子,不能依据新《城乡规划法》认定为违建;还有受政策支持的经营性用房、能改正消除影响的建筑、满足现实需求的违建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这些情况,行政机关不能随意拆除。如果你的房屋被误认成违建,别慌,咨询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