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郭先生诉晋城市城区XX街道办事处拆除行为违法一案,将于2022年7月11日8:30,在阳城县人民法院网上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郭先生系晋城市城区XX街道办事处XX社区居民。自2004年开始从晋城市城区XX街道办事处XX居民委员会承租了土地,并在该地块上建设了多处房屋及附属物。2005年3月份,郭先生在该地块上成立了XX面粉厂,为当地解决了一百多人的就业问题。XX面粉厂多次获得主管部门表彰嘉奖。2012年4月,XX面粉厂改制为XX公司,法定代表人仍是郭先生。
2018年,据政府称,郭先生建设的上述房屋被纳入到XX项目征收范围之内。但因上述补偿标准偏低等原因,郭先生未能与征收单位达成一致补偿协议。
2021年12月,XX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将上述房屋全部予以强制拆除,上述房屋附属物及屋内各类设施设备、树木等物品、附属物也因此毁损殆尽。
为此,郭先生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