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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讼资讯 许先生等人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信息公开答复书一案,将于2022年10月20日下午15时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开庭(李顺华、韩海祥律师代理)。> 许先生等人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信息公开答复书一案,将于2022年10月20日下午15时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开庭(李顺华、韩海祥律师代理)。
    2022-10-14

    许先生等人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信息公开答复书一案,将于2022年10月20日下午15时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开庭(李顺华、韩海祥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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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先生等人在武汉市洪山区XX村各自拥有合法房屋。据政府称,因XX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需征收许先生等人的上述房屋。

    2022年3月28日,许先生等人通过快递方式向被告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其公开“XX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已经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所有被拆迁户的被拆迁房屋面积、货币补偿金额、房屋安置面积政府信息”。

    被告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称:XX综合改造项目尚在进行中,我单位尚未制作已签约被拆迁户的被拆迁房屋面积、货币补偿金额、房屋安置面积等分户补偿情况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以及第三十六条“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您方申请公开的该信息尚未形成,我单位无法向您方公开。

    许先生等人认为,被告作出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缺乏事实依据,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侵犯了许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许先生等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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