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实例专业咨询意见系列文章之第五篇
案情介绍:
张某某在四川省成都市某某郊区拥有合法的宅基地上的房屋,面积260平米,有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2013年镇政府征收拆迁,没有贴出拆迁公告等相关征收文件,据咨询人张某某说根本就没有拆迁项目,征收的目的是把农民的宅基地上房屋拆掉,土地变为耕地,再变为建设用地,不过至今该块土地房屋被拆后还空着,并未建设任何项目。
征收方仅和张某某口头谈的补偿标准是,每人安置35平米的安置房,张某某家五口人,共安置175平米的安置房,另外260平米,按照80元每平米货币补偿。该补偿标准张某某也同意。但后来拆迁办工作人员没有拿来正式的安置补偿协议,仅拿了一张面积认定表,该表上并未写明安置房的面积、位置、何时候交房、违约责任等相关的合同应该约定的条款,也未写明货币补偿标准,也没有让签其他的正式安置补偿协议,仅让签了该260平米房屋的面积认定表。
2013年某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强拆了张某某的房屋。房屋强拆后强制以代发工资形式打给张某某账户22000元,当时承诺的5口人每人35平米安置房。但从强拆至今已过了9年一直未安置补偿。在此期间张某某多次找镇政府及向相关部门协商、信访,但一直互相推诿、扯皮,并未解决安置补偿问题。张某某通过网络找到了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李顺华主任律师,想咨询下李律师,房屋已经强拆9年了,不能拆了就白拆了吧?是否还可以要求征收方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人均35平米?因为有新的文件人均都是补偿35平米。
北京一讼专业征拆律师实例咨询分析、建议及解决方案:
李律师通过详细查看了解张某某发来的资料,了解全部案情后,给出如需建议及解决方案:
一、土地走的不是征收,而是占补平衡的政策。房子拆了,宅基地复垦了,要对房子包括居住应该进行安置。没有征地项目,但有占补平衡项目。可以按照新的补偿标准来争取,因为房子是新的补偿标准出来才拆的,可以把2009年取得的占补平衡文件,还有2011新的补偿标准文件都全部拍照发给我们,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手写发给我们。这类案件我们可以代理,可以要求征收方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二、房子也是新的标准出来后才拆的,所以可以按照新的标准争取安置补偿。其他村名人均35平米安置补偿,那么张某某家5口人也应该平等享受该安置补偿政策。
三、另据咨询人张某某告知李律师,将近10年的过渡费,大概有10多万,是否可以争取?要求征收方补偿?李律师初步认为这是实际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也可以主张并努力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