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武汉市许先生诉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及武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2)鄂01行终74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一、撤销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0111行初27号行政判决;二、撤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三、撤销武汉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四、责令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对许先生的房屋所涉土地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