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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讼资讯 3·15消费者权益日,腌制菜"赤脚门"重现引发社会关注> 3·15消费者权益日,腌制菜"赤脚门"重现引发社会关注
    2023-03-25

    3·15消费者权益日,腌制菜"赤脚门"重现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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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3月15日,广东电视台曝光了汕头市一些腌制菜厂的生产环境,让人看到了令人发指的画面:工人边抽烟边切酸菜,咸菜掉在地上后直接被扔进箱子。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有工人赤脚踩在南姜上却毫不在意,说已经习惯了不辣脚。作为食品生产者,这些腌制菜厂和员工无视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更没有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和良心。他们用自己肮脏的双手和双脚制造出了危害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劣质产品,同时也侮辱了消费者的智慧和尊严。这再次提醒我们3·15消费者权益日的重要性,我们需要更加关注食品安全,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健康。

    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这些腌制菜厂和员工究竟触犯了哪些法律规定?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5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许可证。经记者调查发现,汕头市大部分腌制菜厂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生产经营活动。因此,这些无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受到相应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并吊销相关许可证。

    其次,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6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并执行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种类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腌制菜厂存在“芥菜泡污水扔路边"、"工人赤脚踩原料"、"添加剂使用随心所欲"等违法现象,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通则》中有关"原料要求"、"卫生要求"、"添加剂使用要求"等规定。因此,这些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或者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并吊销相关许可证。

    此外,记者还调查发现,一些腌制菜厂存在着违法行为。这些厂商的产品并没有明确标注产品名称、原料成分、添加剂种类和用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和第4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并且经营者必须提供真实的宣传和信息,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这些腌制菜厂的产品中含有过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并导致消费者身体受到损害,那么这将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一种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质而将其作为原料制造食品或将其掺入食品中出售的行为,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而如果这些腌制菜厂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就可以免除处罚。因此,这些腌制菜厂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真实的信息,并确保产品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

    3·15晚会曝光广东多家腌制菜厂生产酸咸菜流程混乱无序,揭露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性。虽然后续会有执法部门采取整改措施,但这只是冰山一角,类似或更严重、更恶劣、更隐秘、更复杂、更难以查处、查清的问题仍然存在。作为消费者,我们要保持警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同时,也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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