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的陈女士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自嗨锅的一款“自嗨锅蒜香花蛤粉” 产品,购买食用后陈女士与其母亲、女儿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情况,陈女士情况较为严重,经送医抢救无效后去世。事后经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陈女士的死亡原因“不排除食用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导致急性食物中毒死亡的可能”。但死亡原因是否与食用该产品有直接关系,尚需进一步调查认定。陈女士的家属向自嗨锅方面主张176万元的死亡赔偿及各项损失,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陈女士家属将相关责任方告上了法庭,目前法院已经立案。近日陈女士的家人发现自嗨锅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架了上述同款产品,并配有 “标价 176 万致富款花蛤粉” 图片,自嗨锅的这一“公开嘲讽”行为令陈女士家人感到难以接受。虽然陈女士已经去世,但是她仍享有人格利益,他人不得侵害,否则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虽然目前尚无确切证据证明陈女士的死亡与食用自嗨锅产品有直接利害关系,法院判决生效之前,自嗨锅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企业并非只需遵守法律即可,同样需要尊重社会的公序良俗,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自嗨锅也许认为陈女士的死亡与食用其产品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其却将死者家属的诉求歪曲为产品宣传,赤裸裸的伤害到了死者家属的情感利益,这种傲慢且近乎冷血的产品宣传能否吸引到消费者,相信市场会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