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
  • 首页
  • 走进一讼

  • 一讼律师

  • 擅长领域ss

  • 一讼视频

  • 咨询预约

  • 拆迁诊断

  • 一讼资讯

  • 联系我们ss

  • 一讼资讯
    一讼资讯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也不能被随意强拆>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也不能被随意强拆
    2023-04-10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也不能被随意强拆

    分享到:

          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反悔,拒绝交付房屋,征收方可能会以被征收人与案涉房屋不再具备利害关系为由,进而实施强制拆除。然而即使被征收人已经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但又反悔拒绝交房,那么此时征收方也不能强制拆除其房屋,正确的做法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否则征收方直接动手实施强拆属于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可以起诉其强拆房屋行为。



    上一条:【开庭公告】北京刘女士诉密云区人民政府行政认定一案定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9点30分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郝建松律师代理)
    下一条:承包的土地因新村长上任不让浇水,造成农作物死亡该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