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否定的。征地实践中,因征地公告是由一般是由区县级人民政府盖章发布的,所以很多被征地人误认为是区县级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征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需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由此可知,征收土地必须要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征地批文,否则就是违法征地。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来了解正在进行的征地拆迁行为是否取得了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征地批文,以此来判断征地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