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作为租赁房屋的实际使用权人,在面临房屋征收的不可抗力时,对征收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要求征收方给予自己合理补偿。如租赁房屋装饰装修的价值、搬迁损失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费等。如果征收方直接跳过承租人跟房屋出租人签订了补偿协议,而未对自己作出任何补偿,显然损害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承租人事先跟出租人签订租房合同时就房屋征收问题有在先约定,那么依合同约定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