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经常出现开发商违法建设问题,在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根据《建筑法》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首先依法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据此,被征收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查处开发商的违法建设行为,通过查处机关的介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