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涿政行复[2024]xx号
代理律师: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 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
案情介绍
于女士等人的邻居在河北省涿州市某街建设的四层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已经被认定属于违法建筑,该违法建筑严重影响了于女士等人房屋的采光、通风,遂向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提交了《违法建筑(建设)查处申请书》,要求其严肃查处该邻居的违法建筑行为并责令该邻居拆除该房屋(违法建筑)。然而,市执法局却直接拒收了于女士等人的上述《违法建筑(建设)查处申请书》,于女士等人就市执法局不履行查处违法建筑职责一事遂向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决定要旨
涿州市人民政府受理于女士等人(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之后,于2025年2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
利害关系认定:申请人因案涉房屋对其生活产生影响,且其诉求并非改变原行政处罚,而是要求执行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因此申请人与案涉行政处罚之间具有利害关系。
时效问题:现有证据未能证明案涉违法建筑已获得规划许可,其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因此申请人的查处申请未超过时效要求。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被申请人(市执法局)于2017年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行政相对人(该邻居)补办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如未按要求改正,被申请人应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即使后续相关行政处罚权下放至乡镇(街道),被申请人作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主体,仍有义务确保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拒收申请书的处理:被申请人未对拒收申请人的《违法建筑(建设)查处申请书》作出合理解释,且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已对申请人相关诉求予以了解,考虑效率及便民原则,申请人无需再向被申请人提交申请书。
复议结果
涿州市人民政府最终决定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违法建筑(建设)查处申请事宜重新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律师点评
违法建筑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侵蚀城市公共资源、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影响城市对外形象、破坏社会风气,种种恶劣影响不胜枚举。
在法律上,如果邻居的违法建筑影响到您的采光、通风等合法权益,不仅可以通过民事侵权诉讼来主张权益,还可以通过申请主管部门查处邻居的违法建设行为这一途径来实现维权目的。
本案的成功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