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张先生等人与武汉市某局、武汉市人民某府行政撤销一案,定于2025年10月23日10时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在武汉市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及房屋。2020年10月,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某府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载明征收面积1.8017公顷;2024年11月,该某府又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面积变为6.9440公顷,两次面积相差5.1423公顷,属超范围征收,涉嫌土地违法。且该某府及所属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已对后一公告用地红线外的原告房屋强制拆除、土地违法征收,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侵犯原告权益。原告于2024年12月向被告一递交《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申请》,但其派出机构于2025年2月作出《行政程序处理决定书》,认定不涉及土地违法,存在事实错误与程序违法。原告向被告二申请复议,被告二于2025年5月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前述处理决定,亦存在事实错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提起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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