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
  • 首页
  • 走进一讼

  • 一讼律师

  • 擅长领域ss

  • 一讼视频

  • 咨询预约

  • 拆迁诊断

  • 一讼资讯

  • 联系我们ss

  • 一讼资讯
    一讼资讯 【开庭公告】河南省固始县谭女士、姚先生诉县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一案> 【开庭公告】河南省固始县谭女士、姚先生诉县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一案
    2022-07-22

    【开庭公告】河南省固始县谭女士、姚先生诉县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一案

    分享到:

    河南省固始县谭女士、姚先生诉县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一案,将于2022年7月28日下午3点在河南省固始县法院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谭女士、姚先生在固始县蓼城街道办事处拥有合法商铺,据政府称,因“蓼城街道办事处第三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征收原告的商铺。因补偿标准不合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2021年8月2日,为逼迫谭女士、姚先生搬迁,固始县蓼城街道办事处、固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未出示任何手续证件、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组织数十名工作人员将原告商铺所在街道封锁,随后又搭建铁皮围挡将原告商铺围住,为了防止商铺被围,谭女士、姚先生不得不进行适当阻拦,并未动手殴打工作人员,但对方工作人员随后报警称有人殴打他们,民警赶到现场后,不问缘由强行将谭女士、姚先生带回派出所调查,公安局于2021年10月1日针对谭女士、姚先生作出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谭女士、姚先生认为,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为此,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以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开庭公告(网站).jpg


    上一条:【开庭公告】江苏省南京市吴先生与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履行行政赔偿职责申请行政复议一案
    下一条:【开庭公告】宁波市叶先生与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撤销安置补偿协议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