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谢女士诉XX市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将于2022年8月10日15:30在兴宁市人民法院第六法庭网上开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谢女士在XX市XX镇XX村种植有杨梅等多种果树,上述果树系谢女士的合法财产。
2022年6月6日,多名不法人员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即对谢女士种植的部分果树实施了砍伐。
当日,谢女士拨打110报警电话,要求公安机关对上述不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022年6月11日,不法人员再次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即对谢女士种植的部分果树实施了砍伐。上述砍伐行为明显系违法行为,致使谢女士遭受经济损失。
2022年6月12日,谢女士女儿得知不法人员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之后,随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要求公安机关对上述不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但XX市公安局接警后并未依法对上述违法人员履行制止、调查处理职责,其行为明显有违《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谢女士的合法权益!
为此,谢女士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