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在聂女士未与征收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得到任何补偿安置且没有合法强制拆除手续的情况下,被告即组织工作人员使用挖掘机将聂女士的上述房屋和院落予以强制拆除,上述房屋附属物及屋内物品因此毁损殆尽。
聂女士认为,被告作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其在聂女士未与征收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得到任何补偿安置且没有合法强制拆除手续的情况下强制拆除聂女士的房屋和院落,体现出其对国家法律的极大蔑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聂女士的合法权益。
为此,聂女士依法向法院提起要求确认强制拆除行聂女士在淄博市淄川区拥有房屋和院落。据政府称,因XX建设项目需征收聂女士的上述房屋和院落。为违法的行政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