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武汉市陈先生复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珞珈山街道办事处修建围墙行为违法一案,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经审理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确认被申请人在武汉市武昌区风光村50号房屋前面修建围墙的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