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女子当街戏弄、踢打残疾乞讨人士,并强夺其乞讨而来的钱款进行撕毁,随后扬长而去。视频画面令人感到十分气愤,欺负一个残疾人士已然不妥,更抢夺其辛苦乞讨来的钱款进行撕毁,对其进行戏弄、踢打,不仅道德素养缺乏,更是已经涉嫌违法。对于其故意撕毁人民币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其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当街踢打、戏弄该名残疾人士已经严重损害其人格尊严和名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然侮辱或殴打、伤害残疾人的,最高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据警方报道,该残疾人士已经谅解了这名女子,不追究其责任。除开此案件,在此提醒大家当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是有利的维权武器,不必一味忍让,针对某些人而言,也许法律的惩罚性比其自身的道德自觉性更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