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某县商品街数百名商户的店招15个月前被城管集中拆除,拆除时就如何补偿、何时安装新的店招、如何安装等问题避而不谈,拆除之后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数百商铺均未安装新的店招,直至近日,商铺才被获批可以安装新的店招,但是政府部门却无任何补贴,这笔安装费用,还需要有商户自行承担。
首先城管要求拆除店招的行为合法性存疑,其次拆除后没有任何补偿方案亦不合理,商户为了配合政府工作同意拆除店招,但城管部门应当依法行政、遵守法定程序,需要出示拆除店招的合法依据,否则行政行为涉嫌违法,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本事件中的数百名商户如果对城管部门拆除店招行为不满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