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农村宅基地上房屋面临拆迁,相信对于很多农民来说是一件棘手的事情。一方面,他们离开生活多年的家乡,不能感受到邻里间的亲切和融洽;另一方面,农村房屋往往会面临低价补偿、强制拆迁等问题。那么,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时,应该如何去获取公正合理的补偿呢?
首先,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任何村民只享有地上房屋的使用权。因此,行政部门有权对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拆迁,并且有权制定补偿标准。但是,行政部门的权力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它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以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被拆迁人应该在征收拆迁之前了解自家房屋价值,比如:房屋性质、面积、房龄等信息,可以通过找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评定,出具的评估报告就能反映出房屋的价值。如果是行政部门指派的评估机构介入,被拆迁人对其评估报告不满意,可以提出复核申请,并要求重新评估。如果评估机构不予重评,被拆迁人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最后,提醒广大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单位必须依法确定被征收人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标准包括:基础补偿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安置补助费等”。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有权利要求行政部门出具相关的征收文件和补偿方案,如果被拆迁人觉得补偿标准不公正,可以先行协商沟通,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如果有重大关键谈判或者遭遇违法行政行为,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