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共有人权属争议或权属不明的情况,各方当事人往往因拆迁面临巨额补偿对涉拆迁房屋产权引发争议。当被征收房屋存在权属争议时,应当如何处理呢?根据《征补条例》的规定,考虑被征收人的利益以及征收工作效率,当被征收房屋存在权属争议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先行调查,经调查发现存在“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情况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