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
  • 首页
  • 走进一讼

  • 一讼律师

  • 擅长领域ss

  • 一讼视频

  • 咨询预约

  • 拆迁诊断

  • 一讼资讯

  • 联系我们ss

  • 一讼资讯
    一讼资讯 村委会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收回宅基地?> 村委会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收回宅基地?
    2023-06-17

    村委会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收回宅基地?

    分享到:

    一、未按批准用途进行使用。宅基地只能用于修建农村住宅,不可用于其他用途。

    二、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三、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且无人继承的,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四、一户多宅、乱建超建。非法占地或者超规划占地建房子的,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甚至拆除违法抢建的房屋,超出标准的宅基地就可能被村集体收回。



    上一条:【开庭公告】北京刘女士诉密云区人民政府行政认定一案定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9点30分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郝建松律师代理)
    下一条:未获得补偿安置前,不能强拆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