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南京市王女士诉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热河南路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及搬离行为违法一案,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2)苏0192行终866号行政判决,判决确认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热河南路街道办事处南京鼓楼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原告王女士案涉房屋共同实施的拆除门窗、搬走室内物品等行为违法。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热河南路街道办事处不服一审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3)苏01行终248号行政判决,驳回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热河南路街道办事处的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