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唐女士二人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速裁第二法庭进行开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在武汉市洪山区某村拥有合法房屋一处。
2021年1月11日,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的情况下,原告的上述房屋被强制拆除,该房屋附属物、屋内物品也因此损毁殆尽,该强制拆除行为性质极其恶劣,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后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道办事处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被告上诉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据此,原告特依法于2023年6月5日向被告邮寄递交了《行政赔偿申请书》及,被告收到原告递交的上述《行政赔偿申请书》,于2023年8月7日对原告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书》赔偿标准偏低且程序明显违法,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此,原告唐女士二人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判令被告对原告经济损失进行行政赔偿的行政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