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济南王先生、马先生等五人与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一案,将于2024年2月23日9:00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第21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原告王先生、马先生等五人分别为历城区某四个小区的业主,小区紧邻山东某公司的阿胶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地址。2023年11月13日被告作出关于某公司的《施工许可证》。
原告认为,案涉工程项目建成后用途为租给山东某制药公司投产阿胶智能制造项目。山东某制药公司为多年重点排污单位,阿胶智能制造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气、固体废物、废水等污染物。本案原告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被告并未告知并听取原告意见,存在程序违法、违背公众意愿等情形,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权益。
为此,原告王先生、马先生等五人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施工许可的行政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