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广东省佛山市黄女士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纠纷一案,将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四审判庭开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2023年5月,被告对原告黄女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因原告非法占用耕地,对其进行罚款,且要求原告自行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不得进行建设,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原告认为,原告并不存在被告认定的上述违法行为,被告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基本事实、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程序严重违法,系典型地选择性执法,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此,原告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诉讼,但一审法院并未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遂上诉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期获得公平合理地判决!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