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安徽省合肥市某食品公司诉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将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在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及厂房、附属物,用于商业经营。后原告的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厂房、附属物被纳入征迁范围之内。
2023年11月,被告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及挖掘机对原告厂区内的摄像头及两处简易房实施了强制拆除,简易房内物品也因此损毁殆尽,上述强制拆除行为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性质极其恶劣,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此,原告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及摄像头的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