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山东省青岛市臧先生与北京某科技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4年8月20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进行谈话。(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臧先生于2017年入职被告公司,后替被告公司销售设备,工作出色为被告公司开拓了大量客户,但被告公司违反公司提成制度,一直扣押原告的提成不予发放,2023年被告公司无故将原告开除。原告认为自己从入职后一直兢兢业业,经常牺牲休息时间处理工作问题。被告公司违反公司制度不给原告发放其应有的提成,且无故开除原告,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此,原告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判令被告向其支付工作提成并对原告进行劳动赔偿的民事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