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王先生等五人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撤销答复申请复议一案,定于2025年3月24日下午14点在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听证一室召开听证会。(李顺华律师代理)
申请人王先生等五人名下房产紧邻某公司制造项目建设地址。2023 年 8 月,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其中环评批复文号对应的建设单位和项目名称,与实际查询结果不符,且未查到案涉项目对应环评及审批。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按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但建设单位未进行环评便施工,还冒用其他公司环评批复文件。此项目生产会产生污染物,影响周边居民健康。2024年10月10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递交查处申请书,2024年12月6日,被申请人作出案涉《答复》,认定违法行为不存在。申请人对该答复不服,认为该答复缺乏依据、程序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遂依法向济南市政府递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本文中有关复议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复议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市政府复议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