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张先生诉XX区XX乡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线上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张先生在河北省省保定市XX村拥有合法房屋及土地,因“XX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需征收原告的宅基地及房屋,但因补偿标准过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7月15日,张先生的合法房屋被XX乡政府领导带人非法拆除,后张先生将XX乡政府告向法院,一审判决XX乡政府强拆违法,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判决业已生效。2022年1月7日,张先生向被告邮寄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被告依法对原告因违法强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被告收到了原告递交的国家赔偿申请后,至今未予任何答复。
张先生认为,被告拒不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为此,张先生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