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xx县姚先生、谭女士诉xx县公安局处罚决定一案,将于2022年5月24日上午八点在线上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xx县公安局称2021年8月3日接到许某某报案,在xx县xx拆迁指挥部旁边工地上,姚先生殴打许某某,谭女士涉嫌阻碍民警执行职务,遂对姚先生、谭女士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姚先生和谭女士认为姚先生并未殴打许某某,自己反而被许某某所伤,并有街边监控录像予以证明,谭女士也未阻碍民警执行职务,xx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侵犯了二人的合法权益。为此,二人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