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程某诉XX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2年6月7日9:30,在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七号法庭开庭(网络庭审)。(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程女士在武汉市XX区XX村XX号拥有门面一处。据政府称,因该村综合改造项目需征收程女士的门面房。
2019年6月,程女士的上述门面房被不明身份人员予以强制拆除,程女士的屋内物品、房屋附属物也因此损毁殆尽。
程女士就强制拆除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作出行政判决,确认XX区政府拆除程女士房屋的行为违法。之后,程女士通过邮寄方式向XX区政府递交了《行政赔偿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要求XX区政府依法公平公正及时地对程女士的相关损失予以赔偿,以实际行动来弥补因自身的违法行为给程女士造成的相关损失,切实维护程女士的合法权益!
XX区政府于2021年6月对程女士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称:“本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程玉房屋价值损失、物品损失、搬家补助费、装饰装修损失共计XX元,此外本机关应支付过渡费、利息至赔偿决定送达之日。”
程女士认为,XX区政府作出上述《行政赔偿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程女士的合法权益!
为此,程女士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