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王先生诉秦皇岛市xx镇人民政府等撤销限期拆除通知一案,将于2022年6月15日上午九点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原告王先生是秦皇岛市xx区xx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屋。2017年11月3日,被告xx镇政府等向王先生做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称其违法用地,并责令王先生在收到通知后自行拆除,退出所占土地。王先生认为被告xx镇政府等做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违法,严重侵犯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为此,王先生特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