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先生在浙江省瑞安市仙降街道某村拥有合法房屋。谢先生的上述房屋在某村旧村改造项目改造范围之内。
谢先生于2022年8月1日通过快递方式向被告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其公开“1、某村旧村改造范围定位图;2、某村旧村改造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其职务信息;3、批准《某村旧村改造安置实施细则》实施的文件”。
但被告于2022年8月2日收到原告递交的上述《信息公开申请表》之后,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对谢先生作出任何答复,其行为明显属于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行为,侵犯了谢先生的合法权益!
为此,谢先生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履行政府信息职责的行政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