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9日内蒙古万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田女士、李先生二人借款2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约定月利率2%,并与二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做担保,在此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还款,但时至今日被告内蒙古万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仍未全部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因此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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