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南京潘女士诉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热河南路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将于2023年5月17日上午9:30分在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新楼第三十法庭开庭(李顺华、韩海祥律师代理)。
潘女士在南京市鼓楼区XX路房屋拥有合法房屋。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启动南京市鼓楼区XX路5号、7号、9号三整栋楼房等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被告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系该项目的征收实施单位。潘女士的上述房屋在该项目的征收范围内,潘女士女士系该项目的被征收人。因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标准严重偏低等原因,潘女士未能与征收实施单位达成一致补偿协议。
2022年8月29日,案涉项目征收拆迁工作人员强行将潘女士案涉房屋内外的各种物品全部搬走,并对该房屋电表、水表、燃气表、门窗、防盗窗、封闭阳台等实施了强制拆除。上述强行搬走行为、强制拆除行为系明显的违法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此,潘女士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的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