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被告针对袁先生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其所依据的征地公告、征地批复等文件均已失效或不合法,且对土地属性认定错误导致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明显偏低。
袁先生认为,被告作出的上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的补偿数额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且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逼迁行为,对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为此,袁先生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的行政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