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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讼资讯 【开庭公告】北京市孙先生、张女士等四人与昌平区史各庄街道西半壁店村村民委员会恢复原状纠纷一案,将于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开庭公告】北京市孙先生、张女士等四人与昌平区史各庄街道西半壁店村村民委员会恢复原状纠纷一案,将于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2023-11-03

    【开庭公告】北京市孙先生、张女士等四人与昌平区史各庄街道西半壁店村村民委员会恢复原状纠纷一案,将于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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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在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西半壁店村拥有合法房屋及宅基地。因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原告的宅基地及房屋在该项目征迁范围内。2020年9月24日上午10时左右,在原告未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原告的上述房屋即被强制拆除,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属于民事主体,并不具有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才具有的强制执行权,其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超越村委会自治权限,涉嫌严重违法,且侵犯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被告作为涉案棚改项目的责任及实际实施主体,负有确定项目征收拆迁补偿政策、征收拆迁方案等职责,其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户予以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被告在未对原告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此,原告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被告恢复原状的民事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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