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北京市刘先生、刘女士与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理一案,定于2023年11月21日上午十点在北京市密云区法院进行证据质证。(李顺华律师、郝建松律师代理)
原告刘先生、刘女士与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理一案已于2023年9月14日在北京市密云区法院公开审理,本次因被告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了部分新证据,法官为查明案件事实,故召开本次质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