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代理的贵州省毕节市汪先生诉赫章县人民政府汉阳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3)黔05行赔终21号《行政赔偿判决书》,判决撤销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赔偿判决;汉阳街道办事处于文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汪先生各项损失649862.51元及利息,并将汪先生的屋内物品返还给汪先生。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