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代理的江苏省南京市吴先生诉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强制拆除房屋一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3)苏01行终97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人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确认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强制拆除吴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的判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